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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定工会实施消费帮扶 支持对口支援地区乡村振兴两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嘉总工〔2021〕17号)

发布时间:2021-06-05 点击数: 来源:上海嘉定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总工会,委、局、公司工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全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关于上海工会实施消费帮扶 支持对口支援地区乡村振兴两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沪工总财〔2021〕76号)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进一步组织和动员全区各级工会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协同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同时结合区总工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基层工会实施消费帮扶、支持对口支援地区乡村振兴两年行动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各级基层工会可在《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沪工总财〔2018〕96号)规定的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额度(当年度留成经费的50%)以外,增加一次性节日慰问额度,深化工会消费帮扶行动。

一、各基层工会根据经费实际情况,按每年不超过500元/人标准购买发放本市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消费帮扶产品。

二、实行时间为2021年和2022年,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灵活选择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发放,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当年额度。

三、基层工会应将增加的支出纳入预算,当年度经费不足的,可动用历年结余。基层工会经费不足的,上级工会可根据基层工会经费上缴、服务职工工作以及落实上级工会工作等情况,结合自身经费实际予以专项补助;基层工会应专款专用,并在当年度使用完毕。

四、上级工会对下专项补助时,计入“补助下级支出—专项补助”,基层工会收到专项补助时,计入“上级补助收入—专项补助”。基层工会支出时,统一计入“职工活动支出—其他活动支出”。

五、各基层工会可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即:“832”平台,仅限各级财政预算单位)、市合作交流办官网公布的消费帮扶销售渠道和推荐产品目录,市总工会官网“公告栏”中公布的直采目录、“申工社”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中“消费帮扶”栏目,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本区消费帮扶产品信息由区合作交流办和区援外联络小组提供(详见附件1)。

请各单位做好半年度和年度统计总结工作,并分别于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将推进中的有效做法和《嘉定工会实施消费帮扶支持对口支援地区乡村振兴两年行动计划统计表》(附件2)报区总工会劳动权益部。

联 系 人:赵馨妍             

联系电话:69067218

邮    箱:467159947@qq.com

 

附件:1、嘉定区消费帮扶产品销售平台.docx


      2、嘉定工会实施消费帮扶支持对口支援地区乡村振兴两年行动计划统计表.docx


 

 

                                上海市嘉定区总工会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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