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嘉定工会“金秋助学”对象调整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度嘉定工会
“金秋助学”对象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总工会,委、局、公司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金秋助学”活动创新发展,进一步履行好工会帮扶服务职工的职责,区总工会今年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近期,将对帮困对象信息开展核对,并进行调整和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排摸与调整
(一)新增助学对象的申报
助学对象为高中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生。申报时,请提交《嘉定工会职工帮困金申请表》(见附件1)、困难职工身份证和学校就读证明复印件(请注明年级及学制)、上海工会会员服务卡有效卡号或上海农商银行借记卡卡号。同时,由各单位汇总填写《区总新增助学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2)。
(二)原助学对象的调整与核对
根据2016年度助学名单,开展信息核对工作,重点核对助学对象年级及学制,对帮扶对象退休、脱贫、子女毕业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二、助学标准
助学帮扶标准为高中、中专:1500元/人/学年;专科、本科:2000元/人/学年。
三、工作要求
(一)对象认定
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帮扶对象的困难情况进行排摸和分析,认真做好对象初审、认定和调整工作。
(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应将《区总新增助学对象情况汇总表》及新增助学对象《申请表》等材料于2017年8月10日前一并报区总劳动权益部,逾期视作无新增。
(三)帮困金发放。区总于8月31日前将助学帮困金发放至困难职工银行卡内,并通过区总短信平台告知受助者本人。
(四)信息录入。各单位在帮困金发放后,应及时将助学档案和帮扶信息录入全总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联系人:徐思洁,联系电话:69067220
附件:1、嘉定工会职工帮困金申请表
2、区总新增助学对象信息汇总表
上海市嘉定区总工会
2017年7月13日
附件1
嘉定工会职工帮困金申请表
(适用定帮/助学对象)
职工姓名 | 性 别 | 民 族 | 工作状态 | ||||||||
身份证号 | 户口类型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 | 所属行业 | 劳模类型 | |||||||||
手机号码 | 是否进入 医保 | 健康状况 | |||||||||
本人月 平均收入 | 家庭年度 总收入 | 残疾类别 | |||||||||
家庭地址 | 住房类型 | □自建房 □自购房 □无房 □租房 □其他 | |||||||||
致困 主要原因 | □本人大病 □子女上学 □供养直系亲属大病 □残疾 □意外灾害 □其他 |
困难类别
| □低保户 □低保边缘户 □意外致困户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 名 | 关 系 | 身份证号 | 月收入 | 健康状况 | 单位或学校 | |||||
职工单位工会 审核盖章 | 职工住所地街镇、 村(居)委审核盖章 | 街镇总工会审核盖章 | 区总工会审核盖章 | ||||||||
经办人:
电 话:
年 月 日 | 该家庭享受低保、助学、医疗等救助等情况。
经办人:
电 话:
年 月 日 |
经办人:
电 话:
年 月 日 | □本人大病 □供养直系亲属大病 □意外灾害 □本人残疾 □其他
经办人:
电 话:
年 月 日 | ||||||||
备注:工作状态:请填写“在岗”、“下(待)岗”、“病退”、“病休”、“内退”、
“离休”
附件2
区总新增助学对象信息汇总表
街镇: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 | 工会会员卡/ 农商行借记卡 | 子女姓名 | 就读年级 | 学制 | 学校 |
备注:1.就读年级:请填写2017年9月开学后的就读年级。如:中专二、高一、大专二、大二
2.工会会员卡或者农商行借记卡务必是职工本人的银行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