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疾病身故保障金的申请应提供下列材料:
(1) 经参保单位审核盖章的“保障金申请审批表”;
(2) 被保障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3) 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障人死亡证明和死亡小结;
(4) 本会认为必须提供的与确认身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2、本会审核给付材料的时间一般为60天,特殊状况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