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嘉定工会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报的通知
嘉总工〔2017〕7号
关于2017年度嘉定工会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
奖励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总工会,委、局、公司工会:
根据《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工会职工维权服务实施方案>等十二个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2017年度上海工会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方案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7年度奖励对象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工会会员;
(二)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并取得由本市人社主管部门或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证、颁发的相应证书(发证日期为2015年9月1日以后)。
二、奖励金额
(一)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其中,市总工会奖励500元,区总工会按照1:1的比例配套奖励500元。
(二)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其中,市总工会奖励1000元,区总工会按照1:1的比例配套奖励1000元。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职工将《上海工会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等级证书复印件、工会会员服务卡或银行卡复印件,一并交所在基层单位工会。其中,行业特有工种申请职工须经所在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认。基层工会盖章后,将《申请表》原件、所附复印件材料等一并报送至上级工会,即区总直属工会。
(二)直属工会负责初审,通过“2017年度上海工会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计划网上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申请系统”)报送申请,并将《申请表》原件、所附复印件材料等集中报送至所在区总工会。
(三)区总工会根据直属工会提交的申报材料,通过“申请系统”进行复审。
(四)市职工技协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申请,协调本市职业技能鉴定主管部门等进行信息核对,并通过“申请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结果送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财务资产管理部复核后,由市总工会财务资产管理部将奖励资金划拨至区总工会。
(五)区总工会根据配套奖励方案,将奖励资金合并后一次性转入申请人工会会员服务卡或银行卡。
四、申报时间
(一)市职工技协服务中心于2017年3月、9月分两批集中受理申请。
2017年第一批奖励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基层工会负责人请于2016年4月10日前将《申请表》原件、所附复印件材料报至直属工会。 直属工会登录“申请系统”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4月15日,逾期“申请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直属工会负责人于4月15日前报送电子版《申报表》, 于4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表》和所附复印件材料送至区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2017年第二批奖励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基层工会负责人请于2017年10月10日前将《申请表》原件、所附复印件材料报至直属工会。 直属工会登录“申请系统”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0月15日,逾期“申请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直属工会负责人于10月15日前报送电子版《申报表》, 于10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表》和所附复印件材料送至区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二)发证日期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的申请者,于2017年9月前完成申请。发证日期为2017年9月1日之后的,可延至下一年度申请。发证日期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2016年度未申请者)的申请者,须于2017年9月前完成补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视作自动放弃权益。发证日期为2015年1月1日—8月31日(2015年度未申请者)不再受理,因会籍等特殊原因未申报者除外,具体以2017年度申请说明为准。
五、其他事项
《申请表》可登陆“上海工会网站”“上海职工科技创新网”或“上海嘉定工会网”下载。
联系人:黄 怡 电话:69067250
联系地址:洪德路995号502室
邮箱:1394882284@qq.com
附件:1、2017年度上海工会职工晋升技师、 高级技师奖励申请表
2、通用工种和行业特有工种区分办法
上海市嘉定区总工会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2017年度上海工会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