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上海工会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报说明
根据《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工会服务职工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工总办〔2016〕14号)精神,现就2016年度上海工会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报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申请对象
2016年度奖励对象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工会会员;
(二)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并取得由本市人社主管部门或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证、颁发的相应证书(发证日期为2014年9月1日以后)。
二、申报流程
1.申请职工按通用工种(本市人社主管部门发证)、行业特有工种(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证)分类填写《上海工会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等级证书复印件、工会会员服务卡或银行卡复印件,一并交所在基层单位工会。其中,行业特有工种申请职工须经所在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认。基层工会盖章后,将《申请表》原件、所附复印件材料等一并报送至上级直属工会
2.直属工会负责初审,通过“2016年度上海工会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计划网上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申请系统”)报送申请,并将《申请表》原件、所附复印件材料等集中报送至所在区县工会。
3.区县工会根据基层工会提交的申报材料,通过“申请系统”进行复审。
4.市职工技协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申请,协调本市职业技能鉴定主管部门等进行信息核对,并通过“申请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结果送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财务资产管理部复核后,由市总工会财务资产管理部将奖励资金划拨至申请人所在区县工会。
5.各区县工会根据配套奖励方案,将奖励资金合并后一次性转入申请人工会会员服务卡或银行卡。
三、申报时间
为进一步优化系统申请流程,2016年将实现“申请系统”数据比对信息化,申报时间将有所调整。市职工技协服务中心于2016年3月、9月分两批集中受理申请。
2016年申请第二批奖励的申请人,发证截至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申请系统”受理直属工会申报时间为2016年9月15日至2016年10月15日,请基层工会于2016年10月14日前将《申请表》原件、所附复印件材料报至直属工会。
发证日期为2016年9月1日之后的,可延至下一年度申请。2015年度未申领的职工,须于2016年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补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视作自动放弃权益。
四、其他事项
《申请表》可自嘉定区总工会网站、上海工会网站或上海职工科技创新网下载。
联系人:黄怡 电话:69067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