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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嘉定工会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2 点击数: 来源:上海嘉定

 

嘉总工〔2015〕8号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总工会,委、局、公司工会:
现将《嘉定工会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总工会
                                   2015年3月12日

嘉定工会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在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嘉定工会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工会工作信息报送的时效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总工会,委、局、公司工会
二、考核办法
信息工作纳入嘉定工会年度工作考核。各直属工会信息报送情况以评分形式进行年度考核。报送信息得分由基础分、采用分和加分三部分累加而成。
(一)基础分
1、每报送1篇信息计基础分1分,年基础分最高不超过50分。
2、未通过嘉定区工会网络管理系统上报的信息不计入基础分。
(二)采用分(工会系统内)
1、区级层面
信息经《嘉定工会报》、《嘉定工会信息》、嘉定工会网等媒介录用的,均可得分。其中,《嘉定工会报》录用的,每条得1分;《嘉定工会信息》录用的,每条得1分;嘉定工会网录用的,每条得1分。
2、市级及以上层面
信息经《劳动报》、市总工会网、《工人日报》、全总工会网等媒介录用的,均可得分。其中,《劳动报》录用的,每条得2分;市总工会网录用的,每条得2分;《工人日报》录用的,每条得5分;全总工会网录用的,每条得5分。
(三)加分(工会系统外媒体)
信息经工会系统外的区级、市级、全国媒体录用的,由区总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酌情加分。多次录用的信息,以最高分值计算一次。
三、报送方式
信息报送一般通过嘉定区工会网络管理系统“信息窗口平台”上报。即时信息报送可及时与区总工会办公室联系。符合信息录用要求的,经区总工会办公室审核后,在区工会系统媒体发布,并根据信息质量向市总、全总媒体推荐上报。
四、报送要求
(一)内容
1、工会各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特色工作的新闻信息及深度报道。
2、服务职工的重大举措等信息。
3、基层工会工作的特色经验、做法的深度报道。
4、劳动模范、模范集体等各类评先的事迹通讯;彰显劳动光荣、爱岗敬业精神的行业和一线职工风采的通讯。
5、涉及职工权益的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专业解读及相关案例解析。
6、可公开的调查数据和调研成果的分析报告。
7、可公开的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跟踪、化解,或需舆论监督支持的报道。
8、就中央、市委和区委领导讲话或重大事件、相关重大法律法规政策出台后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反响的信息。
9、其他与工会组织、职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原创信息。
(二)时效
1、区总工会层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举办后1天内报送;
2、各直属工会层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举办后2天内报送。
3、根据重要时间、工作的节点,及时报送。
(三)质量
1、报送信息稿件应坚持真实性、准确性、新闻性、原创性、可读性的基本原则。
2、信息稿件撰写应以职工爱不爱看,想不想看下去为原则,尽量配以鲜活生动的图片等影像资料。
3、会议、活动类新闻消息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字,突出内容亮点,细节详实,慎报或不报领导动态、出席范围人数等内容;新闻通讯、专题等深度报道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侧重纪实、分析,鲜明生动。
4、服务职工的重大举措的信息应附相关文件或方案全文、配套释疑;服务类活动预告信息应载明时间、地点、参与方式等要素。
5、涉及劳动法律案例解析,宜采取故事性写法,简明扼要,通俗生动。
五、其他
1、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区总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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